泥質灰巖標準物質是用于地質礦產領域巖石成分分析的計量標準物質。
一、泥質灰巖標準物質產品明確的保存與使用要求
1. 保存要求
核心要求:放置于陰涼處密封保存,避免高溫、高濕度、陽光直射的環境,無需特殊冷藏或冷凍條件。
補充提示:該標準物質為固態巖石粉末,需單獨存放,避免與其他試劑、樣品混放導致交叉污染。
2. 使用要求
最小取樣量:規定最小取樣量為200mg,取樣量不足會影響量值準確性。
有效期要求:當前在售批次的量值有效期至2030年03月30日,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標準物質不可作為計量標準使用。
使用操作:取樣時建議使用潔凈干燥的取樣工具,避免引入雜質污染剩余樣品,取樣后及時密封容器。
二、通用標準物質保管使用補充要求
結合標準物質管理規范,額外需要遵循以下要求:
需要建立專門的臺賬登記,記錄名稱、規格、有效期、生產單位、領用時間、用途、領用人信息,實現使用可追溯。
超過有效期的標準物質,需要評估后降級作為一般試劑使用或報廢銷毀,銷毀需注意環境保護,降級或報廢情況需要報相關部門備案。
需要由專人負責保管,定期關注標準物質的保存狀態和有效期,及時更新庫存。